昨日(1月12日),黎庆洪案在贵阳市小河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
开庭第一天,辩护律师迟夙生在法庭上说:不惜鲜血与生命,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正审判。昨日,这位年近六旬的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因抗议法庭审理程序违法,被宣布逐出法庭,迟夙生情绪激动当庭昏厥。
至昨日止,在黎庆洪案审理过程中,已有4名律师被逐。法庭上对抗激烈,审判长频频对辩护律师予以警告、训诫。
在11日的开庭中,因第一被告人黎庆洪表示自己曾遭刑讯逼供,辩护律师当即提出三点要求:侦查人员、在场人员出庭作证,调取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调取看守所进出所体检记录。法庭上实质上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诉方表示当天无法调取体检记录,建议休庭。
昨日上午开庭之后,公诉方表示已调取被告人体检记录,但建议在询问完所有被告人之后,再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审判长当庭予以许可,但并未再提侦查人员、在场人员出庭作证及调取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的问题。
这一做法当场遭遇众辩护律师的强烈抗议。他们表示,根据有关规定,非法证据排除是开庭中应独立进行的审理程序,否则不能进入实体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颁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该条规定的目的是在没有对可能的非法证据排除前不进入实体犯罪事实审理,被视为司法审判中的一大进步。
但是,律师的抗议没有得到理睬,多名律师被训诫。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迟夙生仍大声抗议,被宣布逐出法庭。大批法警来到跟前欲强行将其带出法庭时,迟夙生因情绪激动当庭昏厥。
这一庭审中的“插曲”直接导致休庭40分钟。迟夙生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说话吃力,眼含泪水,经救治后仍身体虚弱,至昨晚仍有手脚麻木症状。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逐律师仍未被准许进入法庭为其当事人辩护。
据刘志强律师介绍,他在昨日开庭时曾进入法庭,准备为其当事人辩护,但随后再次被请出法庭。最后,只好由陈有西律师“救场”,与当事人家属签订新的委托合同,进行辩护。
被告人蔡峰的辩护律师杨名跨在庭审第二日被逐出法庭之后,两天来未能进入法庭辩护,蔡的另一辩护律师因是本地律师也被蔡的家人解聘,这直接导致蔡峰在第三日庭审无律师为其辩护。
昨日,被告人蔡峰的家人重新聘请王誓华律师为其进行辩护。王誓华在法庭上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5条规定,对于被告人另行委托了辩护人,法庭应宣布延期审理,给予他十天的准备时间。
法庭休庭合议后,表示不予采纳,继续开庭。
王誓华表示不满:“法律规定要给律师十天时间准备,而合议庭竟然歪解法律,说是要给十天时间去聘请律师,现在既然请了律师,就不需要延期了。”
在昨日下午的庭审中,一直用普通话开庭的审判长突然转用当地方言,令外地律师难以听懂,律师们再次抗议。
朱明勇律师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这样的场合审判长应说普通话。但审判长表示,使用普通话还是贵阳话是其权利。随后,朱明勇再次被训诫。
[人物资料]
迟夙生,女,1956年4月出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执业30多年来,为数千名当事人提供过法律咨询与帮助,多次代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大北集团案、大庆联谊股票案、“齐二药”假药案等。